7月1日起
广东已全面放开
18岁以上(含60岁以上)
人群接种第一剂和第二剂新冠疫苗
60岁及以上老年人如何预约?
疫苗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?
东升60岁及以上人群
如何进行新冠疫苗接种?
权威解答都在这里
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统一部署,在下半年推进6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。根据《中山市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指引》要求,为做好东升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加速构建人群免疫屏障,从即日起,东升60岁以上人群也可进行新冠疫苗接种。
60岁及以上
且无接种禁忌的人群
在完成登记预约、健康筛查后
将由所属村(社区)组织接种
(一)登记预约
有接种需求的60岁以上人群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预约登记。其中,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员请咨询社会事务局;针对老年群体健康状况,且部分老年人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的特点,原则上以社区团体预约登记为主,由村/居委指定专人为辖区内60岁及以上人群进行预约登记。
(二)健康筛查
各村(社区)居委会组织60岁以上人群到就近的卫生站或者指定地点开展健康初筛,初筛出无接种禁忌的人群。
(三)组织接种
根据疫苗供应的情况,按镇分配任务数,各村(社区)组织“适宜接种”60岁以上人群到本村上车点,坐专车到求实体育馆接种点按照“候诊—咨询登记—接种—留观”的接种流程完成接种。75岁及以上人群前往接种时,建议由家属或社区志愿者陪同前往接种。
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
是构筑人群免疫屏障
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
建议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
符合条件的人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
1
如实告知自身健康情况
坚持“愿接尽接、安全第一”原则,请市民一定要配合社区医生做好接种前的健康筛查工作,如实向医生报告自身健康情况,有基础性疾病的可提供既往病历材料,以便医生作出能否接种疫苗的判断。
2
接种前后要注意什么?
(一)接种前:
1、要带上身份证原件;如有本人的接种凭证(预防接种证/临时接种卡等),也请一并带上。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前往接种。
2、换上柔软、宽松,易于穿脱的衣服。
3、保证正常的饮食和休息,避免饥饿和过度疲劳。
4、有基础疾病需长期服药的,保证正常服药,不能停药。
5、仔细阅读“广东省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”的内容,充分了解将要接种的是什么疫苗,能预防什么病,接种后可能有哪些不良反应和需要注意的事项,什么情况不能接种等。
6、一定要将您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接种工作人员,如既往病史,有无食物和药物的过敏史,既往接种疫苗是否出现过敏反应,近期是否接种过其他疫苗、使用过免疫球蛋白或输血,现在是否有发热、出疹或拉肚子等情况,以便医生判断是否适合接种疫苗;必要时配合体检筛查。
(二)接种后:
1、接种后应在现场观察30分钟,无不适方可离开。
2、要适当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,多喝水,注意保暖。
3、接种后出现医院就诊,或与社区医生联系。
4、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:勤洗手、戴口罩、常通风、一米线。
3
老年人哪些情形
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?
(一)对疫苗的活性成分、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(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等),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。
(二)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过敏性休克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。
(三)任何原因(如感冒、局部炎症、肿瘤、风湿免疫性疾病等)引起发热(腋下体温≥37.3℃)者;结核病活动期者。
(四)急性脑病(脑炎、梗塞、出血等),或有惊厥、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;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未控制的患者,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者。
(五)呼吸系统急性感染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、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、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。
(六)血压≤90/60mmHg(原因不明),高血压通过生活方式调整和(或)药物治疗、血压仍≥/mmHg,严重冠心病,心律失常,心率低于60次/分或大于次/分,严重心脏瓣膜病变,主动脉夹层,静脉血栓形成,严重心力衰竭,严重心律失常,急性冠脉综合征,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。
(七)消化道出血、急性胰腺炎、急性肠梗阻,炎症性肠病活动期,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。
(八)急性泌尿、生殖系统感染,严重肾病患者(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,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、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,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/min的患者)。
(九)糖尿病急性并发症(酮症酸中毒、高渗状态、乳酸酸中毒)或患有上述急性并发症痊愈未满2周的糖尿病患者;空腹血糖>13.9mmol/L者。
(十)甲状腺功能减退TSH>10μIU/L,且T3、T4低于正常值者;未控制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亢性突眼患者。
(十一)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,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,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(ITP)活动期,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。
(十二)免疫系统疾病(系统性红斑狼疮、类风湿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柱炎、干燥综合征等)活动期,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,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感染者,淋巴瘤、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。
(十三)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,正在进行化疗、放疗、免疫治疗等患者;器官移植状态患者。
(十四)严重过敏性鼻炎急性期,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,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。
(十五)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。
责编:谢丽璇
主编:汤贞山
总编辑:邓淑平
来源:镇防疫指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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